董事的破产申请义务研究
作者:朱翔宇,于永宁 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本文刊于: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0期
关键词:
董事 破产申请义务 信义义务 解释论 立法论Keywords:
directors,obligation of bankruptcy application,obligation of fiduciary,interpretation theory,legislation theory
摘要
激烈的商业竞争环境中,企业破产已成为市场更迭的常态;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将未解散企业的破产申请设置为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导致众多本该破产的企业没有被申请破产,成为了僵而不死的"僵尸企业"。为解决上述问题,在解释论进路上,应明确董事的破产申请义务人地位,在信义义务范围内,对董事的破产申请义务进行解释学构建;在立法论进路上,应对董事违反破产申请义务的责任承担与免责作出法律上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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